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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6月 02, 2016

人性


半夜一點半,朦朧中接起電話。
「李醫師,不好意思,這裡是急診。95歲老婦人,sudden collapse,前陣子剛開完雙腳手術。電腦斷層看起來兩側肺動脈都有大塊血栓⋯⋯
「所以還在CPR嗎?」我問。
「沒有,血氧含量很差;會過心內,只是理論上要照會心臟外科。」
我嘆了口氣。

這樣的病況,是該開胸、體外循環做血栓清除,甚至裝上葉克膜⋯⋯然後呢?在ICU躺些時日再肺炎死掉~因為這是95歲、不能行走的女性病患。
就像我常開示家屬的:人生可以是生病死掉,不一定要生病然後還被人開刀治療死掉~另類安寧的想法
你是醫師當事人,這情形要如何抉擇?要選擇公事公辦,還是譲病人好走?
你是家屬,能否接受、放下?
你是病人,應該會很想善終、不要死的坑坑洞洞、死的毫無尊嚴。

於是我請急診室黃醫師把電話交給病人兒子,分析給他聽。而家屬也正如預期的,選擇不要再凌遅病人。

所以以上是個關於醫學倫理的溫馨小故事?
不是。我只是想宣洩情緒:在這種明顯無效醫療情形下何需一個CVS主治醫師大老遠、大半夜跑回急診告知家屬「不用救了?」
但在現實體制下急診照會就是如此、你就是活該、不然不爽不要做。
所幸我遇到黃醫師能幫忙解釋又遇到明理的家屬我才得以順利脫身免除可能要花兩個小時、只值200點值的過勞。

是的:「200」點值。算上0.92點值、主治醫師抽成,不到150元。中間的時間機會成本、行車風險,那是你家的事。

至於「過勞」?聽説主治醫師可沒納入勞基法,所以誰人顧性命,請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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