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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6月 11, 2014

【舊文新編】人間悲劇


沒錢逼人強劫,強劫沒讓他送命,
最後沒錢卻還是判了他死刑。

日前,學弟從署立桃園醫院(現今改成部立)接回一位北監的受刑人。他因為心肌梗塞,在心導管檢查做完後,無法以氣球擴張解決問題,因此轉至本院預備進行繞道手術。
當他安然度過心肌梗塞最危險的前面幾天,我們準備要進行手術時,家屬卻因受刑人被褫奪公權沒有健保可保、可能要花上百萬而做了最壞的決定──拔除他賴以維生的主動脈氣球幫浦,並簽署DNR(放棄急救同意書)。
女兒流著淚告訴受刑人爸爸這殘酷的決定,兩人抱著哭成一團。

兩天後病人死了。

所以,沒錢逼人強劫,強劫沒讓他送命,最後沒錢卻還是判了他死刑。真的是人間悲劇!所以全民健保解決了「因病而貧」的困境真的是政府的德政,但放任憲法「公醫」理想自由論述、開放財團介入等只會讓健保亂象叢生。

類似的、層出不窮的相關新聞,相較之下,讓人一樣心有戚戚焉!就像「健保撤保,16『歡呼兒』被迫離院」的故事(擷取自《中國時報》 楊宗灝/桃園報導 2009.04.04):

中央健保局二月起以專業審查為由,祭出終止給付通知,要求桃園佑民醫院(桃園縣唯一收容急呼吸重症「歡呼兒」的醫院)十六位急呼吸重症院童離院「居家照護」,部分無力負擔龐大醫療開銷的弱勢家庭抨擊制度殺人,甚至揚言拔管,不願孩子活著受罪。但健保局北區分局表示,「一切都經醫師審慎評估」,絕對符合醫療照顧比例原則。
院方表示,急呼吸重症類似「植物人」……在必須仰賴外接呼吸器維持生命情況下,健保局居家照護離院通知,部分家屬獲悉激動地說,簡直是宣判十六位植物兒死刑……家屬說……「如果不是醫院開設急呼吸重症病房收留,乾脆考慮拔管結束孩子痛苦生命!」

資源有限,慾望無窮,再豐沛的國家資源也有用罊的時候,更何況健保早已入不敷出,只是用各種手段在苛扣醫療院所、以苟延殘喘。

從歡呼兒始、接著是癌症重病資格審查從嚴、再到各種無效醫療討論。


醫院管理資方將資源的限縮轉嫁成醫事人力薪資的縮減理由,政府也將各種開診斷書、審查的責任丟給第一線的醫師。總有一天,這一切的苦果,將由全民承擔;因為:醫師並不是傻子,甚至是這社會最聰明的一群人,在合法的情形下,合理地做出無情的舉動也只是剛好而已。

【舊文新編】我與老師有何差別?



他在台大,廟大不怕刪;
我在區域醫院,只能狠下心做抉擇。

  二00七年十二月的某個星期一晚上,我奮戰了一夜,但病人還是走了。客死異鄉的泰勞,死時還要請在台灣的家屬一起合照,以證明台灣當局沒有虧待他,不是冤死的。其實只差一點就能完全改寫結局我想我還是太過自負了,跟台大老師沒什麼不同。但如果連老師都肯放下身段,為了止血重新做體外循環……我想,我又找到另一個未來可能的出口了。

想想這何止千里的緣分啊……

是我辜負了你,阿瓦。

  阿瓦是一個四十多歲的男性泰勞,因急性主動脈剝離(血管壁裂開)而接受緊急手術做血管置換,最後因無法止血而被迫放棄生命。

  開心手術超過半世紀以來的劃時代進步,源自於Gibbon醫師所發明的體外循環機,讓心臟打開時全身的循環可以由機器取代。只是因受管路、氧合器等材料上的限制,一套體外循環管只能使用六至八小時。當開心手術所需時間超過此限制時,必須更換下一套循環管路。但健保給付卻容易大筆一揮,核刪第二套耗材。
你可能會說:「人命重於一切,核刪算什麼?」這句話對醫院資方來說,不見得如此。被核刪,甚至可能全額被放大數十倍、百倍,要吞下去談何容易,因此也常會要求主治醫師共同負擔、賠償醫院損失。

健保核刪有三道關卡:初審、申覆、爭議審議,但審議委員也是醫師,常常核刪理由是自由心證,並非遵照甚麼核刪準則,造成醫師彼此間挾怨報復、一意孤行、大家莫衷一是。第一關被刪得血本無歸,就算辛辛苦苦寫申覆,能夠申覆回來的還是寥寥無幾!所以只能減少花費、並讓自己儘量也擠入審查行列以維持相互間的恐怖平衡。

所以,必須讓社會大眾了解,健保的設計把所有的風險都推給第一線的醫師承擔,醫院資方也是。高壓下的醫師單兵如何自處?

因此,有需要的治療或檢查?再想想;
想要做的治療或檢查?再忍忍;
有必要做的、會被告的、太明顯的,不能省。
這樣的情形下,病患安全?醫療品質?大家只能先顧自己再顧病人。

所以我與老師有何差別?

關鍵是他在台大,廟大不怕刪;我在區域醫院,只能狠下心做抉擇。


所以另一方面來講,阿瓦,是台灣健保辜負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