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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3月 23, 2012

遍地腥羶,滿街狼犬,稱心快意,幾家能夠?

 


3/18與國棟前輩及方醫師網聚後,深覺有許多事情在此時必先釐清為自己也為同志。

為什麼需要改革?
理由無庸贅述,族繁不及備載。

林覺民說得好:「第以今日時勢觀之,天災可以死,盜賊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無時無地不可以死,到那時使吾眼睜睜看汝死,或使汝眼睜睜看我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今日吾與汝幸雙健,天下之人,不當死而死,與不願離而離者,不可數計;鍾情如我輩者,能忍之乎?」

貼上最近爆紅而發人深省的一段話美國波士頓的新英格蘭納粹大屠殺紀念碑(New England Holocaust Memorial)上一段引自二次大戰時德國新教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的警語:
They Came First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and by that time no one was left to speak up.
First They Came
Martin Niemoller(1892-1984)
翻譯:
當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搜捕共產黨員時,
我噤聲不語;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後來,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左派份子)時,
我沈默依舊;因為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後來,他們搜捕工會份子時,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份子。
然後,他們搜捕猶太人時,
我仍舊不語;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當他們來抓我時,
已經沒有人可以為我仗義直言了。

遍地腥羶,滿街狼犬,稱心快意,幾家能夠?

甚麼人應該參與改革
方醫師說:「我沒有薪資上的任何不滿;但看到週遭護理同仁的疲累,仇醫氣氛的瀰漫,總覺得應該要出來做些甚麼……如果現今局勢如此都不能撼動當局,那要等到甚麼時候?」

醫師裏有代表資方的,也有受僱階級;有醫院醫師,也有兩萬開業醫。純以醫療正義為名,當然所有人都必須參與。覆巢之下無完卵,以現今惡質媒體及病家的自以為是作風,無論四大科、醫美、牙科、另類醫療、中醫、資方、勞方,均不可能倖免於難;因此我們必須重新取得最終價格制定權,轉移醫療風險。

不斷革命論vs.革命發展階段論
國棟前輩講得好:「應該先清點大家手上資源,先看能做到甚麼事,而非想要做甚麼事」,否則在理想與現實間擺盪,oscillation過程中的多次打擊終將消磨團隊志氣。

他指出:「如果護理工會起源於SARS時期,從構思到現今終於到達成立之際,也花了近10年功夫;由此看來醫師工會要真正運作恐怕也是15~20年的事了。」

我們都同意革命不是一蹴可幾的,辛亥革命也不是同盟會革命黨人從南打到北所成就的。也許工會的成立要花很多心血,但我與方醫師都堅信,社群網戰的運作模式是有可能創出原本完全不可能發生的有利情勢。

交流站的4700多個讚中,真正有在參與的,恐怕只有200~300人吧?
按「讚」的確比嘴上承諾容易多了,作用可能只等同於「閱」,當然也很容易隨風而逝。因此有組織的行為才能逐步凝聚大家的共同訴求與參與度。(上次看一篇文章指出,FB的群聚效應像القاعدة蓋達組織,各成員會利用傳真、移動電話、網際網路,協調其在世界各地的支持者;一般對外發放新聞訊息,也是用網際網路或錄影片段形式公布。但真正有組織的活動,還是要仰賴在阿富汗所擁有的十多個基地,專門訓練成員使用武器、通訊設備和動員組織。)

所以如何讓實體組織成形變得很重要;初期FB上離散性組織及百花齊放的討論也有其必要。

我們的訴求
依據Empire Ramesses II醫師的整理,加上個人意見,「合理健保給付、提升醫療品質、守護病人安全、為台灣醫界打造一個優質的醫護工作環境、及醫療刑責明確化」應是大家的共識。建議的主軸包括 :
1. 醫療刑責明確化

2. 醫療傷害賠償採行『藥害救濟』或『輸血救濟』式的途徑——現正由婦產科的生育傷害補償計畫試行中,應設法加緊腳步要求貫徹全面化的醫療傷害補償,方符合社會正義及風險分攤,不能讓醫師單獨負擔人類對疾病及死亡的恐懼。

3. 公醫與私醫的比例分配:讓醫療保險回歸自由經濟體制,全民健保保障弱勢族群。

4. 護病比法制化——縮減護理人員的工作時數及工作量,併調升合理薪資,健保也必須調高護理給付。另應放寬護理執業績學分之規定,不要強求護理人員休假時還要花錢花時間去上沒有意義的課程,改由網路考試積分。

5. 杜絕對醫護人員的暴力傷害——應立法改為公訴罪,以妨礙公務及傷害罪併加重刑度嚴懲,並須提高對受害醫護人員之賠償(包含精神傷害及肉體傷害改為巨額求償),才能有效遏止對醫護的暴力。主管衛生機關也應出面對知法犯法病患及病家課以行政罰鍰。

6. 在醫療傷害國賠未實施之前,應請健保在急重症及高風險之科別加入醫療傷害風險之給付。

7. 醫師也應受勞基法之保障,不得過量超時工作,以維護病人就醫品質及安全。醫師責任工時法制化,修法規定勞動條件,逼有能力的醫院經營者資方出來與政府談判。

8. 合理健保審查,或廢除此一勞保時代舊制度。

9. 成立實體組織及專款帳戶:錢不是萬能,沒錢萬萬不能。一個組織的宗旨要清楚、正當而且打動人心,才能召募並且激勵成員不斷地投入、前進,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10. 檢討各類評鑑制度,評鑑與醫療給付脫鉤,回歸市場機制

危機嚇不倒人,也控制不了人,只有恐懼才會束縛你的手腳(by Zara創辦人奧爾特加,Amancio Ortega Gaona

施肇榮大大曾說:「要成立醫師公會前,要向工運的孫友聯、滕盟主取經;不會製造議題、談判、抗爭的工會有用嗎 ?

台灣的醫生是升學制度下的佼佼者,都太聰明、太潔身自愛了,死道友不死貧道,大家都在看誰要去幫貓掛鈴噹。

「如果戰端一開,就是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少,皆有守土抗戰之責任,皆應抱定犧牲之決心!」——蔣介石某些話還講得蠻有道理的。

大家都知道,活動要成功,不在人多,而在於凝聚的力量與使命必達的決心。

全民健保是社會福利還是社會保險
台灣的健保問題,在於政客(為了選票)不敢要求全民買單,不敢要求有能力者(例如財團們)買單,卻硬要醫療從業人員獨自擔下這個沈重的負擔;而大家欽羨的美國是個人主義至上、強調自由市場的機制的國家,但卻也衍生出相當多的問題。

美國的情況是政府財團與醫療產業壓榨弱勢族群,台灣的情況卻是政府與人民聯合壓榨醫療產業。醫療產業的老闆知道最需要顧到的是醫師的權益,以免流失最重要的生財工具;所以其中的護理人員與其他工作人員受壓迫最深。因此護理人員的抗爭最有正當性,而最好的策略就是立法保障其工作條件,把壓力轉回給醫院,財團醫院才會運用政商力量出面與健保局談判。

護理人力的法律是「醫療機構設置條例」, 其中只有定"護床比", 不管實際照顧人力。美國加州法律規定"護病比",規定三班都1:4;台灣醫院說不用修法,用評鑑來規定即可,結果就只有評鑑時符合規定。 當初曾在立法院考慮修法,結果醫院協會施壓反對。醫師的壓力團體絕對比護理人強。其實反對者才真是違背醫學倫理,沒有共善社會,哪有醫療正義?被當權者搞到陷入人吃人、醫院吃醫院的景況,造成醫病、專業團體間的嫌隙。我們應把醫師團體的利益暫時放下,先改善受害最深的護理人員與其他勞動團體的工作環境,是目前可以實際去推動落實的事。醫界不能再靠毀滅別的次級團體來謀求生存,必須靠突破框架來爭取更高層級的共榮共存。

但即使我們竭盡所能,向大眾訴求健保如何戕害醫療專業與品質,民眾並不會了解,我們理想中的醫療程序與就醫經驗,到底是什麼?我們的願景到底長什麼樣子?所以,我們必須要教育民眾:為了自身的健康利益、減少親屬傷亡的傷痛來要求政客,他們才會為了選票的利益去修法。

教育的方式包括:
1.      防禦性醫療
2.      被癱瘓的急診及醫學中心
3.      曠日廢時的醫療糾紛訴訟(先讓醫師們都全副武裝做好準備,讓病家無利可圖)
4.      仇醫團體、人員、不友善法界及公衛人士Po網公告全台

沒有漫天烽火、沒有群眾基礎、就不可能一步到位直接成功。

要修哪些法?
1.  保障醫療產業勞動人權:Libby Zion Law……etc.
2.  《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
3.  醫護人員的暴力傷害立法改為公訴罪
4.  要求參加健保的醫院公開財報
5.  保障健保點值,不要再包山包海,明確規定各項給付條件,有明顯違背才可以核刪, 並要求審查醫師具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