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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0月 21, 2010

【微革命】沒有開刀的日子 ——2010 VIVA 10與會感想


October 21, 2010
沒有開刀的日子,沒事忙的日子,我真是宅得可以。不曉得算不算お宅Otaku一族??

Aria Las Vegas參加VIVA 10,聽完演講後總是一頭栽進房裡玩電腦。坐在電腦前做了不少事自以為跟上了世界的腳步但實際上nothing!
Nothing的事實促成了更大更多的焦慮在網路世界裏

看台上專家們熱烈談論著closure device for large endovascular tools(簡單講就是做完心導管或放完主動脈支架血管後直接用來修復血管,不用壓兩小時、躺滿8小時的好東西),及atherectomy(清除動脈硬化斑塊)的四种FDA核准工具。可以從這樣的大會裡見到真正醫生應該要做的事,是專注於如何解決病人的問題而不是以價格、經濟效益為首要考量。

想想我們在台灣的處境:就算廠商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通過衛生署查驗登記,產品以自費之姿出現在市場上,健保局再以行政法規指示DRG項目不得出現「自費特材」;加上醫改會以霉体攻擊醫界死要錢形象製造階級對立,上下夾擊之下,我想沒有醫生會主動推銷這樣的產品,於是大家只好在健保齊頭式的平等下繼續第三世界國家應有的醫療水準。過了幾年,如果廠商熬得過去、沒退出台灣市場,這些東西終於有機會用「新醫療項目」被納入健保,醫生又因總額箝制不想用高價耗材,於是一切終究是一場空……

我在想,指引(Guideline不斷翻新,如果有天closure device在它被納入健保前成為ACC/AHA/SVS guidelineClass I的治療選項,台灣民眾因為在國內用不到因此發生併發症到底要告醫師瀆職呢?還是申請國賠?

--公務員不法行為或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缺失,造成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可向發生地縣市政府提出國賠請求。
當事人提出國賠請求時,必須證明公務員行使公權力係屬不法或過失,同時證明自己權利遭受侵害。

參考類似的2010 CPR guideline更新後衛署反應:

針對這項新指引,國內外專家也多表贊同……對此,衛生署也將與醫學界、消防單位等機關討論,並提案到「緊急醫療諮詢委員會」,跟進國際教學器材,最快將自明年起宣導新式CPR 

信不信沒多久就會有民眾指控消防署EMT未按世界標準急救病患以致於患者不治?

20100720 全民健康保險的若干迷思」一文中楊志良指出:
全民健康保險開辦十五年以來,已經成為我國重要的社會安全制度,並且與民眾的生活密不可分,但是民眾往往忽略了社會保險商業保險本質的不同,而對於全民健康保險產生了若干的迷思,成為影響推動健保改革的阻力,所以有必要從社會保險的原則談起,藉以破除這些迷思,建立民眾清楚的全民健保觀念。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間的共通點在於藉由大數法則來共同分擔風險,而其相異之處,諸如社會保險重在增進社會安全,不同於商業保險以追求利潤為重;社會保險講求量能付費,不同於商業保險依風險計費;社會保險之給付一視同仁,不同於商業保險依其保費高低而有所差異;社會保險多為強制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由民眾自由投保;社會保險對於合乎保險資格一律納保,不同於商業保險視其風險得以拒保。且在社會保險制度裡,政府之職責較重,有時必須承擔最後的財務責任。
 健保應該保大不保小?
每當健保財務吃緊時,就有人主張健保應該只保大病,而不該保感冒、蛀牙之類的小病,這樣的主張確實可以有效節制健保的支出,但是對於弱勢的民眾而言,一些小病的醫療支出,都可能是經濟上非常大的負擔,如果健保只保大病不保小病,就無法照顧到弱勢民眾的就醫權益,並達到增進社會安全的目的;況且對於簡單或所謂輕微的疾病加以治療,可以治癒或避免成為重病的機會甚大,也有可能節省下更多惡化成重病時的醫療支出,所以世界各國對於社會性的健康保險大多是大小病通保,且在保險的趨勢上,在疾病發生前的預防保健也選擇成本低、效益高者給付。另外,愈是大病,愈有可能投入很多的資源,但病人卻往生,從個人或社會的觀點,理賠的效果為零,此與其他保險理賠後,理賠的金錢或物品仍具有一定的價值,在本質上有很大的不同。
          
自承左派的楊署長自己都知道全民健保是社會保險,怎麼不開放商業保險來做新醫療技術及他所謂的「大病」這一塊?台灣不是華人民主社會最終的明燈?怎麼在這方面搞得連社會主義還不如、妄想學習極權國家用政府力量承擔一切?台灣人就喜歡說一套做一套,最好大家一起死。

陶子說: 國父當時是一個好醫生,幹嘛去革命(如果不管藍大的考證參見國慶日其實應該是3月1?書讀那麼多要幹什麼,不能自掃門前雪。


「宅神」朱學恆甚至語出驚人說:「我們恐怕只有訴諸革命才有辦法改變……。」(如果宅神被抓去關請原諒我顛三倒四,斷章取義……)

恐怕只有訴諸革命才有辦法改變一切!